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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句黑格尔辩证法的局限性精选

黑格尔辩证法的局限性

1、如果我们在理解列宁的“伯尔尼笔记”中唯物主义问题时,既不像阿尔都塞那样以偏概全,也不像库维拉基斯那样受先入之见影响,就要改变提问的方式,即首先不是问:列宁对黑格尔辩证法进行了怎样的唯物主义改造?而是问:列宁在改造黑格尔辩证法时所秉持的“唯物主义”立场究竟意味着什么?(黑格尔辩证法的局限性)。

2、恩格斯《自然辩证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行星及其卫星,一旦由于神秘的‘第一推动’而运动起来,它们便依照预定的轨道旋转下去(现在流行的宇宙大爆炸学说与这里批评‘第一推动’学说没有根本区别,恩格斯此观点可取——刘立群)(第264页)自然过程的辩证性质以不可抗拒的力量迫使人们接受它,因而只有辩证法能够帮助自然科学战胜理论困难···(第286页)···(人类)历史和自然史所以不同,仅仅在于前者是有自我意识的机体的发展过程。(第344页)(这里把人类社会的特殊性看得太简单了——刘立群)运动···囊括宇宙中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从单纯的位置变动起直到思维(把思维归结为运动,这过于简单和肤浅,这与作者不懂得语言符号的特殊重要性等有关——刘立群)(第346页)我们的主观的思维和客观的世界遵循同一些规律,因而两者在其结果中最终不能互相矛盾,而必须彼此一致,这个事实绝对地支配着我们的整个理论思维(马恩只知道反映论,所以只能达到这种简单化的认识,他们不知认识客体与认识结果的区别——刘立群)。···(第364页)”

3、在政治性的阅读态度下,列宁对黑格尔哲学的阅读成果往往被归结为辩证法方面的贡献(无论这种贡献被理解为“发展”还是“系统化”)。毫无疑问,辩证法是列宁的伯尔尼笔记的显性主题,无论涉及认识论问题还是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具体问题,列宁都会与辩证法问题联系在一起加以理解。但如果我们的目光仅仅落在辩证法问题上,一些重要的问题就会被掩盖。正如张一兵教授所言,“黑格尔辩证法的逻辑情境是到列宁自己的思想发生重大认识转换之后才开始被激活的”,4因而“辩证法”问题之所以最终成为列宁的黑格尔阅读的“核心”,乃是一系列思想建构的结果,而在这一建构过程中,列宁自己的原初问题意识不可能完全处于休眠状态。对于列宁来说,唯物主义问题是他早期哲学思考的基本问题。但在关于列宁的伯尔尼笔记的各种研究中,我们却发现,只有当我们将对于这一文本的政治性阅读态度悬搁以后,才能发现被这一态度所掩盖的唯物主义问题。表面上看,这是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因为一方面,在《唯批》中,尽管列宁的哲学论证技巧并不丰富,但捍卫唯物主义的问题意识呈现得可谓坚决彻底,说这一问题意识在他的伯尔尼笔记中突然“断裂”是不可思议的;另一方面,列宁实际上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中不止一次谈到过唯物主义问题。但事实却恰恰是,许多论者由于自觉或不自觉地将列宁的伯尔尼笔记,特别是《逻辑学》笔记与十月革命的实践联系起来,从而将主要注意力放在了辩证法问题上,而或多或少忽视了与辩证法问题紧密联系的唯物主义问题。

4、感受永远冷峻幽深与澄明(Lichtung)的

5、政治经济学批判是马克思理解和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主要理论阵地。《巴黎手稿》作为其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早期成果,也是二者正面交锋的重要思想领地。深入其中便会发现,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态度经历了一个由否定到肯定的转变,而非仅仅是否定的一面,即在劳动异化的意义上揭示了其消极方面,因为它的抽象形式遮蔽了现实的人的异化。事实上,马克思是在交往异化的意义上才发现了其积极方面,因为它以积极的异化形式把握到了真正的人的生命形成过程及其运动,所以被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对“穆勒评注”的分析,马克思的这种肯定可以得到合理的理解和说明。藉此,在后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过程中,马克思才能以经由交往异化而来的社会关系作为思想通道对黑格尔辩证法的积极方面加以科学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局限性)。

6、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吸收了理性内核,抛弃了其唯心主义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唯心主义的著名代表人物,有中国的朱熹、古希腊的柏拉图和德国的黑格尔等。

7、[ⅩⅩⅢ]因此,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失去对象,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因而,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人同作为类存在物的自身发生现实的、能动的关系,或者说,人使自身作为现实的类存在物即作为人的存在物实际表现出来,只有通过下述途径才是可能的:人实际上把自己的类的力量统统发挥出来(这又是只有通过人类的全部活动、只有作为历史的结果才有可能),并且把这些力量当作对象来对待,而这首先又是只有通过异化的形式才有可能。

8、只有在列宁的这种历史性视野下,我们才能理解,何以他会从“认识的过程性”来理解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列宁所关注的“认识”,其实从根本上说并不是“一般的认识”,而是对于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自在之物”的认识。这种认识本身就包含一个前提:认识者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生活在这个时代、被这个时代的“普遍性”所塑造的个体。因此认识者的意识就不可能是一块与“物质”相对立的并被动“反映”后者的“白板”,而总是已先行作为时代的一部分而去认识作为整体并具有“客观性”的时代。这样,“认识”就不再是一种仅仅与认识者的“主观性”相联系的行动,而是具有客观性的行动,也就是说,这是与普遍性内在具有联系的个体性朝向塑造自身或作为自身的可能性前提的普遍性本身的回溯。也正是在此语境中,我们才能明白,何以列宁在读到费尔巴哈所摘录的莱布尼茨单子论关于“个体性包含着似乎处在萌芽状态的无限的东西”的观点时,会写下“这里有一种辩证法,而是非常深刻的辩证法,尽管有唯心主义和僧侣主义”32这样的评论。作为资本主义时代的认识者,尽管表现为彼此孤立的“单子”,但在这一时代的“普遍性”塑形之下,实际上和“一切”其他事情都存在着本质联系,因此,如何把握这一整体性联系就成为这个时代的个体的使命。而如果说这种整体性联系与个体性在直接性上有根本差别的话,那么如何从个体性出发去把握这种作为客观性的整体性,对于列宁来说就是辩证法的基本课题了。

9、因此,人作为对象性的、感性的存在物,是一个受动的存在物;因为它感到自己是受动的,所以是一个有激情的存在物。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

10、常说的“物极必反”就是“否定之否定”。但是达到什么程度算是达到了“极”?在许多时候,事情还没有达到极端就开始反,有时已经太过分、过了极端却仍没有反。这些都说明这种说法的弹性很大,很模糊,也可以说很不严谨。粗糙、简略、模糊是有关辩证法论述的突出特点。常听人说“自然界是辩证发展的”或“人类社会是辩证发展的”,等等。由于“辩证法规律”是错误的虚构,这类说法当然也就站不住脚、没有什么意义。无论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都是十分复杂的,仅用辩证法即二分法不可能完整准确地加以认识。

11、语言文字和数学都是研究和认识自然界必不可少的思维及表达工具,但是不应把思想、符号与自然界自身混为一谈。人的身体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可以感知各种自然现象即外部自然界,进而去给各种物体和现象命名,之后进一步思考自然界各种事物之间的联系并使用语言文字及数学表达出来,这就是科学知识。由于迄今哲学研究的滞后,没有讲清楚基本层次到底有哪几个和它们之间的基本关系,人们在借助于自然科学知识去看待自然界时就可能出现偏差,把人们创造出的思想观点、符号表达与自然界本身混为一谈。所谓认识结果与客观事实相符合才是正确的认识结果只是笼统的说法,因为认识结果往往不是单独的、单个的,客观事实同样不是单个的,只有十分广泛的认识结果与十分广泛的客观事实都相符才可能是正确的认识结果。

12、辩证法学说(包括“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及“主观辩证法”即“思维辩证法”)不是科学,即不是正确的哲学理论,无论怎样改造、修正或发展也不可能成为科学,因此没有出路,不值得花气力去研究,也不可能得出任何有意义的研究结果,不可能真正得到“复兴”,徒然浪费人们的宝贵时间和精力。“辩证法”对于人类的社会发展以及科学学术研究也没有真正普遍的指导意义。无论是黑格尔的辩证法学说还是马哲的辩证法学说,虽然貌似深刻、严密、系统,其具体内容也并非一无可取,但是从根本上说都是站不住脚的,只是人类思想史上一个阶段性的认识结果即只具有哲学史上的意义。

13、**封面图为前苏联建筑,图源为sohu.com。

14、康德虽然提出了先天和对象结合的先验逻辑,但是并没有很在意这个这种“先天结合”如何构成逻辑的内容,黑格尔的客观逻辑考察的恰恰是思维形式本身是否先天具有内容/质料上的规定性(也就是下文所说的,思维本身的规定,这个规定不再是外来感性刺激赋予的杂多)

15、第一哲学家ID:firstphilosopher

16、人们所熟悉的列宁关于唯物主义的理解,一般来自《唯批》。在该著中,列宁关于唯物主义的理解基本与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观点一致:“唯物主义和自然科学完全一致,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东西,意识、思维、感觉是第二性的东西,因为明显的感觉只和物质的高级形式(有机物质)有联系,而‘在物质大厦本身的基础中’只能假定有一种和感觉相似的能力。”13在这一思路下,唯物主义立场的核心就在于承认外部世界(列宁称之为“自在之物”)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和感觉而存在,在这里“物质”的定义、自然科学的意义、意识与物质的内在关系等问题都没有获得深入考察。尽管在《唯批》中列宁对马赫主义者进行了全方位的、火力猛烈的批判,但实事求是地说,这些批判更多是从“d性”的而非哲学的角度展开;相应地,列宁在那里对唯物主义的辩护,也更多是基于常识和信念而进行的,尚无法提供充分而严格的论证。但在时隔六年之后,列宁并没有让《唯批》中存在的问题在其“伯尔尼笔记”中再现。

17、孙正聿|列宁的“三者一致”的辩证法——《逻辑学》与《资本论》双重语境中的《哲学笔记》

18、设计与哲学ID:PhilosophyDesign

19、依照马列学说推论,只有掌握了“自然辩证法”才能推动自然科学顺利发展,而违背“自然辩证法”则必然碰壁。但实际情况却是:西方国家自然科学研究界的主流完全不理会、甚至不知道何为“自然辩证法”,自然科学研究成果却比比皆是、领先于全世界,而号称研究并掌握了“自然辩证法”的昔日苏联东欧各国以及中国的自然科学研究却明显落后于西方各国。笔者认为,“自然辩证法”学说非但没有推进自然科学研究的发展,反倒在某种意义上阻碍了自然科学的发展,实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几乎无人理会什么“自然辩证法”。现在是揭开“自然辩证法”以及“辩证法”这类“皇帝的新衣”、真正解放思想的时候了,固步自封、保守僵化只会成为历史的笑柄。

20、无论是黑格尔还是马克思恩格斯等都认为“辩证法是最一般的规律”。这其实是一大误区,人们想找到最终的、唯一的一种“规律”,由此出发去解释一切和解决一切问题。这个想法固然十分“美好”,但是在实际上行不通。这种唯一的“最一般的规律”完全是出于虚构,而且是错误的虚构。首先,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都并不是依照所谓“辩证法规律”运行,当然也不是依照任何规律运行,因为规律只是人类的认识客体,它没有任何力量、不决定任何事情(详见笔者“人类不受任何规律支配”一文(见凤凰网博客“刘立群北外”等));其次,作为认识客体的规律可以分类,各种规律之间的关系也都十分复杂,自然界在运行并不断发展变化,人类社会也在运行并不断发展变化,这些运行和发展变化都有一定规律可寻、可以去研究,但人类是主动的、可以进行认识即创造出科学知识并按照正确的知识来实践和做出各种产品和事物。

21、一是以社会关系的运动改造了黑格尔辩证法中精神的自我产生、自我对象化的运动。《精神现象学》所呈现出来的精神的自我产生和自我对象化的运动过程,在其抽象的形式上,蕴涵了人的生命的异化过程和形成过程。马克思把这种辩证法理解为真正的人的生命及其表现。诚然,表现即是外化、对象化,即客观化。所以,通过这样一个自我对象化的运动,人的生命的主观性被扬弃了,它被融合在了对象化的客观过程之中。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倒是洞见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内在本质,即不是将其看作与人的生命无关的外在客观规律,而是认为这些客观规律内涵了人的生命活动,或者说是由人的生命活动铸成的。言中之意在于,黑格尔辩证法不是与人的生命活动无关的自在规律,而是自为的活动规律。无疑,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过程中充分吸收了辩证法的这一积极环节。继而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借助于社会关系这一思想通道改造了它。他没有再遵循早期把感性的人作为出发点的逻辑,而是在社会关系中来理解现实的人及其生命活动。在那里,他指认是社会关系而不是经济范畴作为辩证法的对象和运动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得以形成和展开的社会关系,内在地规定了真正的人的生命活动,从而经济活动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表现,便以社会关系的历史运动过程作为其中介。所以,经济规律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是社会关系的运动规律。由此,人的生命的自我异化、自我对象化运动,在马克思的社会关系思想中获得了现实的、实践的特质。

22、众所周知,在《巴黎手稿》中,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两种态度主要是在“第三手稿”[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批判]一节中呈现出来的。马·莫·罗森塔尔在《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史》中曾明确指出,“马克思(以及恩格斯)起初是很少谈论黑格尔辩证法的积极方面的,有时候只是就此问题略谈数语。……然而这些片段的表述本身具有充分的说服力。……总的来说,马克思在这部著作中专门提出关于‘黑格尔辩证法的积极的环节’的问题,诚然只是在异化这个范畴的范围内。”(罗森塔尔,第45页)在此,他正确地认识到了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两种基本态度:一是对其消极方面的批判,二是对其积极方面的肯定。事实上,马克思本身的论述就已经内涵了这种明确的区分,无需赘言。进言之,罗森塔尔也正确地意识到异化是理解马克思与黑格尔辩证法的关系的钥匙,特别是将劳动异化视为这种理解的尺度。无疑,这为我们进一步阐释该问题提供了有益启示。但是,他把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这两种态度的根据都归结于劳动异化则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

23、此外,笔者写有“辩证法的局限与误区”等文(收于笔者《德国思想与文化:反思与创新》一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也发表于凤凰网博客“刘立群北外”)。在以上著述基础上,本文阐述自然辩证法的局限与误区及自然科学哲学若干问题。

24、所有这一切,使列宁此一工作所留下的文本获得了广阔的阐释空间:在传统教科书体系下,这一工作的意义在于唯物辩证法的系统化;在一些西方“列宁学”学者、特别是思想上接近“托派”的学者(如杜娜叶夫斯卡娅、C.L.R.詹姆斯以及凯文·安德森等)眼中,这一工作的基本成果是活生生的和自由的“主观性”或“创造性”取代了冰冷的“物质”,黑格尔式的唯心主义成为列宁思考的基本特征;而在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实践唯物主义”语境中,学者们又尤为关注这一文本中关于实践以及“实践辩证法”的思想。

25、但是,由于黑格尔根据否定的否定所包含的肯定方面把否定的否定看成真正的和唯一的肯定的东西,而根据它所包含的否定方面把它看成一切存在的唯一真正的活动和自我实现的活动,所以他只是为那种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这种历史还不是作为既定的主体的人的现实的历史,而只是人的产生的活动、人的发生的历史。

26、(2)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现实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

27、因此,正是在列宁的这种历史性视野之下,辩证法、认识论和逻辑学才有可能真正统一在一起。列宁这一改造的结果实际上既不是改装的主观辩证法,也不是实践辩证法,而是资本主义时代下的历史性辩证认识论,其实践旨趣在于,在无产阶级革命时代的行动者与现实之间建立内在关联即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列宁的“伯尔尼笔记”实际上并没有与《唯批》形成“断裂”,恰好相反,前者实际上提供了对于后者所提出但未解决的如下任务的一个解决方案:“人类的最高任务,就是把握经济进化(社会存在的进化)这个客观逻辑的一切主要之点,以便使自己的社会意识以及一切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阶级的意识尽可能清楚地、明确地、批判地与它相适应。”33

28、逻辑实证主义学派主张使用现象主义语言(如“现在我看到了一杯水”)和物理主义语言(如“这个东西是白色的”)。他们察觉到语言问题对于实证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但是不知道自然科学语言之所以精确、严谨,关键在于几乎所有自然科学术语都是单义词。

29、西方哲学家在把“形而上学”一词用作贬义词时,其实就是指错误的哲学。人们对迄今各种哲学体系都不满意,因此或者力图创造新的哲学体系取而代之,或者完全否定任何创立哲学体系的尝试即主张“哲学虚无论”。

30、(3)他把基于自身并且积极地以自身为基础的肯定的东西同自称是绝对的肯定的东西的那个否定的否定对立起来。

31、当马克思指认黑格尔辩证法作为青年黑格尔派的“母亲”时,事实上这也是他在告诫自己要认真对待它。很明显,马克思是通过政治经济学的早期研究才可能发现黑格尔辩证法的积极方面的,这不是一种庆幸,而是一种必然结果。可以说,没有早期的政治经济学研究,就没有马克思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全面认识,更何谈对青年黑格尔派和费尔巴哈的超越。进言之,正是马克思充分吸收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积极方面,才为他在后来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改造它奠定了思想前提和理论基础。

32、黑格尔辩证法的核心是对于否定性的辩证的理解。在他看来,事物本身是一个结合了诸多有差别的属性在自身之内的统一体,这种差别是内在的差别即对立面的统一。正因为存在着差别,事物之中包含着否定性的因素。

33、因为黑格尔的《哲学全书》以逻辑学,以纯粹的思辨的思想开始,而以绝对知识,以自我意识的、理解自身的哲学的或绝对的即超人的抽象精神结束,所以整整一部《哲学全书》不过是哲学精神的展开的本质,是哲学精神的自我对象化;而哲学精神不过是在它的自我异化内部通过思考理解即抽象地理解自身的、异化的世界精神。逻辑学是精神的货币,是人和自然界的思辨的思想的价值——人和自然界的同一切现实的规定性毫不相干的、因而是非现实的本质,——是外化的因而从自然界和现实的人抽象出来的思维,即抽象思维。——这种抽象思维的外在性就是……自然界,就象自然界对这种抽象思维所表现的那样。自然界对抽象思维说来是外在的,是抽象思维的自我丧失;而抽象思维也是外在地把自然界作为抽象的思想来理解,然而是作为外化的、抽象的思维来理解。——最后,精神,这个回到自己的诞生地的思维,这种思维在它终于发现自己和肯定自己就是绝对知识因而就是绝对的即抽象的精神之前,在它获得自己的自觉的、与自身相符合的存在之前,它作为人类学的、现象学的、心理学的、伦理的、艺术的、宗教的精神,总还不是自身。因为它的现实存在就是抽象。

34、整个《巴黎手稿》以《精神现象学》的辩证法作为思想对象,那么在本质上也就规定了马克思对辩证法的基本理解,即把辩证法理解为真正的人的生命活动的形成过程和展开方式。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经济活动作为人的基本生命活动,便实质性地内涵了它的辩证运动形式和过程。也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在社会关系这一本质层面展开对黑格尔辩证法积极方面的改造,既切中了辩证法作为科学思想方式的理论本质,也把握到了辩证法作为事物运动和展开自身的现实逻辑。

35、(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1142b此处使用的是邓安庆先生的译文,见邓安庆:《尼各马可伦理学(注释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226页。

36、张一兵|以实践为本质的唯物辩证法——列宁“伯尔尼笔记”研究

37、意识一定要经历一个客观化、脱离自身追求无限的过程,这样方才能够自己观察自己,也就是所谓思辨。

38、马哲认为“辩证法是支配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最一般的规律”,并且分为“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认为前者是指客观世界是“辨证运动”的,后者是对前者的“反映”;“客观辩证法”包括“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即支配自然界和支配人类社会的“辩证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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